首页

公司简介 新闻中心 产品展示 生产能力 在线订购 联系我们
      压缩毛巾
      压缩浴巾
      压缩沙滩巾
      白色毛巾
      印花毛巾
      纤维毛巾
      竹纤维毛巾
      木纤维毛巾
      超细纤维毛巾
 
· 电话:0536-3481252
·手机:13053629538
·传真:0536-3342819
·网址:www.yasuomaojin.net
·邮箱l:zjmaojin@yahoo.com.cn
首页 > 新闻中心
“致癌毛巾”诉央视和大众科技报名誉侵权案判决被立案审查
新闻类别:行业新闻  发布时间:2009-3-5 19:50:10
近日,广受关注的“致癌毛巾”诉央视和大众科技报名誉侵权案的原告孟林茂,收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份受理通知书,通知他对诉大众科技报一案的生效判决立案审查。




  孟林茂因自己毛巾厂被曝生产“致癌毛巾”而起诉央视和大众科技报两家媒体曾经受到社会广泛关注,此后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份“容忍性”判决曾经引起业内的强烈争议,法院那份判决认为:毛巾涉及公众利益,企业对媒体的苛责应给予必要容忍,驳回了孟林茂对两案的上诉。孟林茂在去年10月31日向北京市高院递交了对两案的再审申请书。




  2007年3月,孟林茂的海龙棉织厂被央视报道在使用致癌染料的染厂漂染毛巾,随后大众科技报根据央视报道综合采写了一篇文章,报道其毛巾含致癌物,因孟林茂未在所报道染厂染毛巾,毛巾经鉴定不含致癌物等原因,孟林茂起诉央视和大众科技报侵害名誉权,要求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。




  据本案代理人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苏跃龙和陈有林律师说,在收到通知的第二天,已按通知要求,将案件有关材料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北京市高院确定的案件承办人;法院尚未通知孟林茂参加询问和听证的时间。




  孟林茂表示,诉央视案的申请再审尚未收到《受理通知书》,也未收到驳回再审申请的通知书。




  律师认为,北京高院的通知只表明法院对再审申请的立案审查,是决定立案再审前的前置程序,是否再审此案,还有待进一步通知。


 
  地址:山东临朐辛寨工业园 电话:0536-3481252  3198245  传真:0536- 3342819
  Copyright © 2008 压缩毛巾--临朐红兴毛巾织造有限公司